各用人单位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:
新一轮职称制度改革以来,我省出台了落实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1+16配套政策,修订出台了52个全省范围有效和10个全省基层范围有效的职称评价条件标准,职称改革政策框架基本形成。为切实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读和答疑释惑工作,进一步扩大政策的知晓率和惠及面,现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市州(含县、市、区)职改部门的咨询电话予以公布。请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尽量向所在评委会或所在地区咨询。
一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机构咨询电话
见附表1
二、各市州(含县、市、区)咨询电话
见附表2
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2022年8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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